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5-11-11浏览次数:13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系统凝练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成效,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储备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及教学服务的教师、教学团队及相关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成果需体现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

2.申报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连续两年进行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且无教学事故;

3.成果需在本校或区域内经过至少2年实践检验,成效显著,时间从成果正式实施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未获过校级及以上同级别教学成果奖;

5.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但需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请;

6.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贡献者;

7.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一项。

   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条件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审核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1);

2.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

3.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

4.佐证材料:包含目录及相关实践证明、支撑材料(如教案、论文、获奖证书等)等佐证材料;

5.申报材料纸质版:纸质材料一份,A4装订,双面打印,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81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格式参考省里要求(附件3);

6.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123012:00前。

四、评选程序

单位初审(12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1230日—1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18746041997

邮箱:hyzjfzx@163.com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1110

附件:

附件1.xlsx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

附件2.docx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pdf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