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首批黑龙江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的通知》,我校与绥化学院、佳木斯大学、大庆师范学院三所本科院校一同入选首批黑龙江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是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中首所获评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发挥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作用,2023年,省语委、省教育厅启动我省首批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建设工作,经各地各校遴选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议和网上公示,我省首批遴选出4个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单位,建设周期为2024年至2028年。
近年来,我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将语言文字工作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紧密融合,在助力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语言文字咨政服务、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等领域取得了扎实工作成效。未来工作中,我校将认真贯彻《黑龙江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高标准推进基地建设,不断加强学术交流合作,以提高师范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为基点,以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关键,深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研究,打造特色语言文字活动品牌,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和文化强国建设,切实发挥基地职能作用,努力为国家和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