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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

时间:2022-10-26 来源:监察专员办公室 编辑: 点击:10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持续整治师生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生态,结合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加大对教师违纪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将一体推进“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与警示教育贯通起来,校纪委整理了教育部网站近期公开曝光的五起教育腐败及违反教学纪律典型案例和《全省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推动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和内控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包括辅导员)学习,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汲取教训,引以为鉴,达到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的目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标

各单位围绕警示教育材料(附件1、2、3)进行集中学习,引领全体教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廉洁自律,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践行“人本”“法治”“求是”办学理念,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确保正风肃纪反腐取得实实在在效果,营造良好校园生态,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学习方式和时间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在10月27日-11月4日期间可选择线下或线上平台展开集中学习。

三、学习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3),逐一剖析警示案例,教育要求全体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2、各单位在组织集中学习时,要把警示教育与当前深入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自我检视、增强敬畏,提升崇德尚廉、以生为本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全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新的飞跃。

3、各院部集中学习结束后,形成学习记录一式3份(附件4)并附会议图片,每个院系上交3人9份纸质版学习心得(1500字,纸质版打印要求:题目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一级目录三号黑体字、二级目录楷体三号字、正文三号仿宋、行距25磅、页边距适中)于11月7日报送监察专员办公室(主楼910室)。

附件1、教育部公开曝光五起典型案例

附件2、《黑幼专党委原副书记、校长陈虹岩违纪违法案剖析》附件3、《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4、会议记录表

 

中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