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课堂纪律规定

发布者:英语教育系发布时间:2020-08-31浏览次数:74

一、学生必须准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禁止手机鸣叫,不得接听手机。迟到学生需取得教师同意后方准就坐听课。

二、上课前,学生应准备好上课所需的用品就坐静候。

三、上课时学生要衣着整齐,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禁止随意交谈或阅读与上课无关的报刊书籍。对违反的学生,教师应予以制止和给予适当的批评,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课后报教务处和学生所在的系处理。

四、教师提问学生时,学生必须起立回答,学生遇有问题需问教师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起立发问。

五、上课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教室,或在课堂内逗留。旁听生必须按规定办理听课手续,对违反者,教师和班级有权予以清退和批评教育。

六、教室内必须保持整齐洁净,不允许踩踏桌椅,禁止吸烟和吃零食,不得随意在桌上涂写,不得随地扔纸屑吐痰,上课前和课间应有值日生将黑板擦净。

七、在教学楼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高声喧哗以及做有碍于上课和自习的活动。

八、同学应保持文明整洁的形象,不得穿背心,短裤衩等寝室着装进入教室,不得穿拖鞋或光足进教室。

九、同学之间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不得抢占座位。

十、非经教学楼管理部门同意,教室内一切备品都不得任意挪动,要自觉爱护教室的一切备品。

十一、违反本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造成损失者将追求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