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2025-04-21浏览: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招生工作管理水平,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425
        第三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第六条  业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七条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哈尔滨市幼儿师范学校是黑龙江省最早开展幼儿教育的师范学校,始建于1952年,至今已有72年办学历史。学校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校园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0404平方米。校内建有综合楼、实验实训楼、演艺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采用欧式建筑风格,环境优美、视野开阔、精致典雅、布局合理,不仅彰显了学校72年的文化底蕴,也传承了哈尔滨“东方巴黎”一个多世纪的欧陆建筑精髓。学校固定资产总值8190.88万元,无形资产总值1304.24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51.8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5万多册,馆藏电子图书4万多册。现有在校师生7000余人,其中教职工305人,专任教师252人,其中教授16人(包括二级教授1人),副教授58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人员占比29.4%。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2人,硕士学位14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占比59.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户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202391日发布并施行)文件相关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依法设立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三年及以上学制技工学校。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大类,原则上需与中等职业学校阶段所学专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型对应或相近,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需选报相近的专业大类。

第十一条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生源情况编制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同类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黑龙江省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接收加分后投档成绩。对于符合黑龙江省享受免试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予以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用以奖励和帮扶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学校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起草,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十九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招生网站:https://www.hayouzhuan.org.cn/zsw/main.htm
招生咨询电话:0451-879005091894605280418946104253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威

副组长:于立新

成  员: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各招生学院及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于立新

副主任:宋丹

成  员:各学院招生工作负责人


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欧阳富

 员:杜丹丹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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