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黑龙江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通知》文件精神的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0-17浏览次数:12

20201031日,我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将参加2020年小学教师、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黑招委【20202号)文件和《黑龙江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通知》文件精神,为了保证疫情防控常态下参考学生顺利完成考试,教务处、学生处协同发通知如下,请相关部门和人员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安排:

一、教务处工作安排

1.通过学委群向学生传达《黑龙江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通知》,组织学生认真阅读,熟知考试需准备的材料。

2.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和14日体温测量表格,组织学委协助卫生委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记录,及时反馈信息至教务处王春龙老师处。

二、学生处工作安排

1.20182019级辅导员教师统计核实本班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参考学生名单,于101718:00之前上传至教务处黄老师处。

2.20182019级辅导员教师于1017——30日,掌握学生活动轨迹,至30日中午,汇总本班学生14日活动轨迹情况。

备注:无文件通知内所提需防控情况,可在辅导群直接回复“xxxx名参考学生体温正常,已填写健康承诺书,可正常参考”,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人。

三、参考学生考试期间离校返校,要严格按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学生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文件规定:“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前须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详见文后附表)联系并说明情况,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同时上交《黑龙江省2020(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为保证同学顺利进入考场考试,考前有发热同学,建议立刻做核算检测;考试当天感冒发热,来不及做检测,需要提供完整的14日体温测量表格、14日活动轨迹情况,以备考场评估医生进行评估。

另:考前一段时间,气温变化大,请同学们及时添加衣物,科学安排饮食,尽量避免感冒。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务处  学生处

                              202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