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全省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2021-2025)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基础教育主战场,聚力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师能力素质提升,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决定在个人会员中征集第40次教育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包括:中小学校长、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研科研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和行政干部等教育工作者)。
二、内容及类别
1.征集成果内容:围绕立德树人、提升教育质量的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着重反映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高考综合改革;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专业成长和教师能力素质提升;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的措施、策略与实践;劳动教育、研学旅行、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涯规划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2.成果类别: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著作、实践创新类成果。
科研论文: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发表的,能够针对教育教学实际和所教专业的内容科学地论证和回答所提出的问题,观点、内容有创新,有理论和实践应用价值。
研究报告:已经结题(良好以上)的课题研究报告、已经被县(区、市)级以上决策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上述成果完成的时间应是本次评奖前的两年(2020年9月1日以后)。
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科普作品等。
实践创新类成果:教育教学创新反思、教育教学创新叙事、教学创新案例分析、在县(区、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经验介绍。
3.以下成果不在申报之列
(1)在相当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已获奖的成果;
(2)论文集(文集内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申报)、工作总结、教案,公开课、展示课的教学设计及说课稿。
(3)非公开出版的校内使用的校本教材。
(4)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5)学位论文。
(6)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成果。
三、申报与评审
1.申报时间
提交至科研督导处统一查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2.申报程序
(1)由各系部科研联络员汇总本部门所有pdf / word版科研成果(扫描件无法查重,将直接淘汰),填写汇总表,于9月1日下午16点前,发送至科研督导处邮箱hyzkyddc2022@163.com
(2)科研督导处统一进行知网查重;
(3)我处通知查重通过后,由教师自行注册申报。
申报方式:登陆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官网(http://www.hljjyxh.org.cn),注册个人会员、缴纳2022年度个人会员会费、登陆“成果鉴定”进行成果申报。(详见附件1)
3.本次评审学会不再另收取评审费。
四、要求与注意事项
1.申报者在网上填写的基础信息即获奖证书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证书自动生成后不可更改。
2.科研成果必须在省教育学会网上申报,发送到邮箱和寄来的纸质稿不予评审。
3.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予评审。
4.每人限报1项科研成果,每项成果限报1人。非公开发表、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研究报告均由第一作者、主编或主持负责人申报。
5.申报的非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6.公开发表的成果为近三年(2019年9月1日以后)的,网上申报时勾选“是否公开发表”选项。
著作类成果上传内容:扫描封面、版权页、目录,插入一个word文档中,再转化为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期刊类成果(公开发表)上传内容:扫描期刊封皮、目录、论文正文页,插入一个word文档中,再转化为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
7.申报者的成果要保证原创,总相似比不超过35%;如发现有严重抄袭剽窃行为,按未通过处理,并向申报者所在单位通报,且三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我校一律采用中国知网查重】
8.科研论文的标题原则上不少于5个字,不超过20个字,不允许加副标题,标题不能出现《》(书名号),标题中的引号应在中文状态下输入。
9.实践创新类成果一定要突出创新,“教学创新案例分析”不能只以教案、PPT截图、视频截图的形式呈现;经验介绍一定是在县(区、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交流过的成果。实践创新类成果的题目,既要含有类别,还要有准确表达其内容的标题,二者缺一不可。
10.评奖结束后,省教育学会将在官网上发布通知,申报者可在网上查询评审结果,打印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将通过市(地)或县(区、市)教育学会下发;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科研督导处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