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1.负责制定学校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的合作规划,开拓合作服务渠道,起草、签订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对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协调、评估和考核。

2.负责构建合作与服务的运行机制,组织、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或教学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和咨询、继续教育、人才交流、成果转化和应用以及政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3.负责学校实验幼儿园与附属幼儿园管理工作,发挥幼儿园社会服务功能。

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外事机关和学校关于国际交流工作的批示和决定,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学校的国际交流工作;负责制订学校外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国际交流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学校来访外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做好报批手续;负责与上级外事部门及国(境)外有关机构、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与国(境)外学校的交流活动;负责因公组团出访、出国(境)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研修等有关工作。

6.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整体部署,建立健全校友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校友工作。

7.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